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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法治副村长”工作聚法治之力筑乡村振兴之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20   浏览次数:

做实“法治副村长”工作聚法治之力筑乡村振兴之基

来源:澜沧县司法局

为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澜沧县司法局积极作为,全力做实法治副村长工作,筑牢乡村振兴的法治根基。县司法局选派38名专业素养高、责任心强的法治副村长人选,深入乡村一线,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长,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为乡村治理注入新的活力。旨在推动澜沧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普法强基工作取得实效注入强心剂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为民之“旨”

县司法局法治副村长第一时间到所选派的村委会正式持证上岗,通过与村委会人员及人民群众见面交流座谈,全面掌握集体村务、治安状况、矛盾纠纷、特殊群体等村情社情,了解群众法治需求,并针对突出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以及在基层治理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通过熟悉村情社情,理清问题清单”“任务清单

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同时,法治副村长积极参与乡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面对婚姻、家庭、邻里、山林土地等突出矛盾纠纷案件,他们注重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所需,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法治副村长精准履职的责任清单。通过零距离交谈、讲理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问题,促进乡村和谐。

三、‌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而且,积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村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公布联系方式等,便于村民随时咨询,有效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村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法治副村长作为基层治理的新力量,在推动乡村法治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创新了基层法律服务模式,有效发挥了法律专业人才优势。通过这些工作,法治副村长在澜沧县的乡村振兴道路上发挥了有利作用,让法治之光照亮乡村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