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 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4001/20260130-00014 公开目录 2025年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30
名    称 ​澜沧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澜沧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澜沧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做好民政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公民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打造阳光民政,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澜沧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17条,财政信息4条、公告公示1条、社会救助1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室协办,并落实专人专管。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发布未审核、不发布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同时结合“澜沧民政”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2025年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敏感性有待提升,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不够、信息发布频率有所欠缺等问题。我局及时查漏补缺,将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统筹协调,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要求,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普洱市澜沧县民政局无需报告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普洱市澜沧县民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