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50126-00055 | 公开目录 | 2024年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
| 名 称 | 澜沧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澜沧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优化公开平台,扎实有力开展政务公开移民搬迁安置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我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工作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占50%;公共服务类信息2条,占50%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收到的申请,我们均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为公众提供了便利的信息获取服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安全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包括设置严格的信息访问权限、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加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等。同时,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对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积极回应用户的留言和咨询,增强与用户的互动和沟通。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优化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和分析,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2024年,本单位未收到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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