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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50126-00050 公开目录 2024年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26
名    称 澜沧县木戛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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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县木戛乡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澜沧县木戛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日期为20241120241231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木戛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积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推动木戛乡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以县人民政府网站“芦笙之乡,拉祜家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全年更新项目投资、财政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政策解读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06条,全年总计浏览量为9.9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事项,进一步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归档等相关工作。2024年,木戛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网站的运营管理,定期更新各栏目内容,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质量。二是认真做好错敏字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历史稿件错敏排查,按时按质做好问题整改和反馈,确保政务公开网站高质量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木戛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的安全监测和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内容更新及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加强“芦笙之乡,拉祜家园”微信公众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

(五)监督保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发布信息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动公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评议。截止20241231日,木戛乡未收到投诉问题和评议意见,无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2024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申请公开服务质量需加强,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平台活跃度、互动性、影响力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申请反馈流程,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处理进度,并在答复中最大限度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二是通过分析平台访问数据,针对性地调整内容策略,提高平台的吸引力和使用率。三是积极参与县属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深化对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2024年,本单位未收到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本单位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