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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50126-00034 公开目录 2024年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26
名    称 澜沧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编制公布《澜沧县统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立足统计服务职能,充分发挥统计工作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7其中工作动态类2条,统计公报1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3条,统计数据类1条;本年度向县级各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共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办理质量,确保受理渠道畅通、答复规范、及时。我局今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已规范、及时处理5件,未处理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签发,确保真实、准确、规范。同时,定期清理更新信息,保证时效性与有效性。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严格做到能公开就公开,非涉密不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主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履行统计信息公开服务责任,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统计信息更便捷地服务于社会公众。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认真履职尽责,提供统计保障;信息发布之后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

科研机

社会公益组

法律服务机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质量还有待加强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出发,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2024年,本单位未收到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本单位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