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50126-00028 | 公开目录 | 2024年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澜沧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形势要求,紧扣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公开内容,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2024年澜沧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一是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对外公开发布信息11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规执法信息3条、财政信息3条(部门预算3条)、国土空间规划信息33条、矿业权市场信息7条、土地市场信息12条、国土环境治理信息2条、不动产确权登记信息49条。二是在澜沧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条,涉及耕地保护政策、地质灾害防治、保密安全等方面,积极参与政策宣传、宣讲活动,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回复政府网站群众投诉27件、咨询2件。利用“6.25”全国土地日与普法强基相结合,共发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等宣传册共计1.2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6条,摆放展板10余个,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4余次,就耕地保护、违法占耕查处、不动产登记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程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法律审查等关键环节,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提升答复质量。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审批、国土空间规划、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等方面,4件已办结答复,2件因申请人逾期未补正所需材料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率为100%。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无超期情况。无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全面抓好澜沧县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管理,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对拟发布的信息由经办人填写《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审核笺》,层层压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及时有效地发布政府信息,较好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及时清理过期或无效的部门文件。强化日常检查,及时整改政府监测发现问题,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澜沧自然资源”等渠道加强信息传播。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优化栏目设置、提升信息质量,深入推进网站集约化,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信息内容审核,加强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要求,确保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报送、发布、微信公众号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审批制度,做到发布及时,避免问题发生。二是提高工作能力。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力抓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4.93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澜沧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级、市级、县级的要求,与社会公众的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目前,我局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工作动态方面,对于一些深层次、专业性的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公开公布的还不够充分。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虽然已经建立了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渠道,但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新的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有关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澜沧县自然资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更好地把握政务公开发展方向和工作抓手;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更好地回应社会公众诉求,服务澜沧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澜沧县自然资源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澜沧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经对接申请人,通过现场查阅方式获取政府信息,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澜沧县勐朗镇东朗东路;邮编:665600;电话:0879-722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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