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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50126-00027 公开目录 2024年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26
名    称 ​2024年澜沧县信访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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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24年澜沧县信访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年,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条例》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坚持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县信访局无在网站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保证申请人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2024年度澜沧县信访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的产生、传输、存储、公开等环节均符合规定。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审批权限,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三是提升信息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质量的把控,提交的信息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特点。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政府信息利用率,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要求,网站栏目设置规范、平台功能完善,全面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将栏目内容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全面推进信息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

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澜沧县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和主动,年内无其他信息公开,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公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二是监督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二)改进情况。加强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大力提升网上办公水平,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日常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

                                                                                          20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