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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40126-00019 公开目录 2023年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26
名    称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编制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和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舆情回应、网民互动、依申请公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自检自查和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依托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在澜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条,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和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建筑施工许可证8条,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10条。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10条。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县住建局未收到来自股室或有关单位、社会的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化,加大对公开信息隐私排查力度,做到信息公开前全面审核,确保公开信息无隐私泄漏。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县住建局主要从电子化公开、纸质化公开2种渠道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配合上级部门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县住建局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县住建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配套公开措施、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政务公开特别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职工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四是在信息载体建设上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信息化建设基础差、底子薄,给信息化建设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二)改进措施。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局情实际脚踏实地的开展工作,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满足职工群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企业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和《意见》为抓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公开,着重抓好行政审批、监管等方面的公开。三是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公开舆论宣传,提高职工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