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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40126-00011 公开目录 2023年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26
名    称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澜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管理、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信息管理水平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明确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细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限,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二)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强强信息报送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报送的相关制度,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围绕工作动态做好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工作,做好“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信息宣传工作,发布工作动态、权威信息及提供政务服务。2023年通过“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1条。

    (三)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收集、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明确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坚持“谁公开、谁审核”“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工作规程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保密审查,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杜绝了信息质量不高以及泄密等情况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还存在些许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业务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方式需进一步创新。下一步,我中心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抓问题整改、抓规范管理、抓常态运行,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一)严格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推动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突破。

)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中心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机关事业发展环境。加强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


)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增强信息报送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报送的相关制度,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及时有效发布重要文件精神的解读,公开我中心各项事务的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澜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