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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40125-00023 公开目录 2023年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25
名    称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拉祜族自治林业和草原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条例》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坚持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中发布关于开展普洱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情况问卷调查工作通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澜沧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启用林木采伐系统APP申办采伐证的通知、澜沧县直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工作清单、澜沧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公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指南进行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坚持以政府网站等平台为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林草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是指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站保障措施。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全面、有效施行。明确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各部门需提高信息工作的思想认识,变被动为主动。二是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改进情况: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公众需求,突出林草工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二是提升政务公开效果。积极引导群众关注、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同时,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的利用水平,确保林草工作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