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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31212-00024 公开目录 教育领域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20
名    称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澜沧县2023-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事项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县2023-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事项公告


2023-2024学年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于7月20日正式启动,预计于9月25日结束办理(具体时间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就读全日制学生(包括全日制大专生、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额度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和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

三、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

1.首贷学生首先进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注册;

2.注册完毕登入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资料完善;

3.完善资料后导出申请表;若导出家经济困难表学生认定表同申请表一起于工作日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四、 申请贷款需准备材料

1.首贷准备贷款申请材料: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续贷准备贷款申请材料: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贷款放款

1.经办银行预计在10月底放款。贷款金额中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部分由经办银行划入学校账户;余额部分用于弥补生活费,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学生个人中行账户;

2.贷款抵扣及余额退回。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划入学校账户后,由财务处进行抵扣学生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处理。无欠缴费用的,或抵扣后的余额部分财务处将以网银转账的方式转入学生在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登记的个人银行卡账号中,未按要求登记卡号或登记他人卡号的将导致发放不成功。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879-723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