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51225-00002 | 公开目录 | 住房保障领域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
| 名 称 | 澜沧县第八批公租房复审结果公示!12月30日抽签选房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县第八批公租房复审结果公示!12月30日抽签选房
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人社、公安、残联、自然资源、税务、民政等相关部门,对2025年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初审通过的12户一般保障人群进行了资格复审,最终符合准入条件的7户,不符合准入条件的5户。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29日前向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或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79-7226497举报地址:澜沧县勐朗镇六一路6号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2月23日
第八批公租房
抽签分配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次符合准入条件的7户一般保障人群,拟在以下32套房源中进行分配,其中,南朗尚城小区23套(二室一厅4套、一室一厅1套,单间18套),民生小区6套(二室一厅),为民小区3套(二室一厅2套,一室一厅1套)。
二抽签时间
拟定于2025年12月30日09:00在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进行。
三分配方式
采取现场抽签现场分配方式,共两个步骤,具体现场由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讲解。
四
监督管理
邀请县级有关单位现场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抽签分配的一般保障人群,须由公租房主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12月30日08:30前到达抽签现场进行登记。原则上必须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本次抽签分配活动,确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参与抽签。被委托人应为共同申请人中其他成员,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抽签现场,经工作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参加抽签。
2.未按规定时限到现场进行登记核实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配租权,取消进场抽签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请澜沧县公共租赁住房。
3.成功配租家庭后续合同签订、交房等事宜,由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另行通知。
来源:澜沧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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