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50422-00006 | 公开目录 | 澜政办发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
| 名 称 | 澜沧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机构改革后县级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 | ||
| 文 号 | 澜政办发〔2025〕23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机构改革后县级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为深入推 进党政机构改革,实现机构改革后部门权责清单与“ 三定”规定 的有机衔接,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 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 约和协调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级部门权责 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保留的 6043 项行政权力事项和 48113 项责任事项予以公布,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澜沧县部门权责清单(2025 年版)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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