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50418-00002 | 公开目录 | 澜政办发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澜沧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的通知 | ||
| 文 号 | 澜政办发〔2025〕26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澜沧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澜沧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的通知》(澜政发〔2025〕1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澜沧实际,组织各部门对2025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10项决策事项,编制形成《澜沧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各牵头承办单位要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和《澜沧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的通知》(澜政发〔2025〕18号)等有关规定,会同各配合单位认真组织起草相关文件草案,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适时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内容适当。
二、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当在2025年底前完成。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该公开的及时按要求公开。
三、对于工作中新增的、未列入本次清单的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完善决策程序。
附件:澜沧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澜沧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清单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 牵头承办单位 |
1 | 澜沧县2025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 | 澜沧县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3 | 澜沧县“五上”单位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4 | 澜沧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5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6 | 澜沧县2025年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7 | 澜沧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 县水务局 |
8 | 澜沧县水网规划 | 县水务局 |
9 | 澜沧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 |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10 | 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种植项目 |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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