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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31215-00033 公开目录 2022年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15
名    称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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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条例》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坚持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环保信息栏目中全面、主动、及时公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双随机检查过程中所产生信息共计93家次。二是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环保信息栏目公布行政处罚案件共计9件。三是在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共计32次,其中核发了1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2年在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130条信息,阅读14000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保证申请人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2022年度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平台建设方面。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有一个微信公众号平台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要求,微信公众号设置规范、功能完善,全面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将公众号内容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员,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及社会公众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仍需加强。二是对政务公开的工作学习仍需加强。由于政务公开平台较多,公开事项较为繁杂,且各个平台操作流程存在差异,工作人员对公开的流程不熟悉、操作不熟练,还需要加强学习

(二)改进情况。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新媒体账号工作责任制,将账号管理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人员,督促账号维护人员加强对发布信息的管理。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学习。加强对信息采编及发布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召开小范围专题专项培训会和集中学习会,系统学习公开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站操作流程等内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各个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注意事项,认真做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