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9/20251017-00001 | 公开目录 | 国土空间规划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17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澜沧县澜国用(2011)第381号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变更公示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澜沧县
澜国用(2011)第381号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变更公示
为实际推动澜沧县中心城区发展建设,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拟将澜沧县澜国用(2011)第38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地块于2025年9月4日经澜沧县人民政府专题会审查通过。于2025年10月13日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出让时的地块规划条件:
澜国用(2011)第381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变更后的地块规划条件:
调整后用地性质:地块用地性质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调整后的经济指标为:容积率:1.0<容积率≤2.0;建筑高度:≤24米;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机动车:机动车配比:0.8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按4.0车位/100㎡建筑面积。
二、公示时问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及建议,可将意见及建议以书面形式送达澜沧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79-7512778,书面内容必须含利害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客观的反对理由。
四、公示期内未收到有效意见及建议的,将视为无异议。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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