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9/20251119-00001 | 公开目录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公告注销4宗采矿权的公示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公告注销4宗采矿权的公示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3〕1号)第十五条、《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态化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3〕41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下列采矿权人逾期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30日(30个工作日)。采矿权人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澜沧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澜沧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相关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等费用以及矿山生态修复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须依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澜沧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提出异议、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澜沧县勐朗镇东朗路;邮政编码:665600;
联系人及电话:刀先生,0879-7222611。
拟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 许可证号 | 矿业权人 | 项目名称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1 | C5308282010127120099267 | 王俊 | 澜沧县上允镇上允村村委砖厂 | 2014/3/17 | 2018/8/17 |
2 | C5308282013087130131033 | 澜沧余安矿业有限公司 | 澜沧余安矿业有限公司东回乡怕令采石场矿 | 2013/8/16 | 2018/8/16 |
3 | C5308282010127120099249 | 澜沧县勐朗镇嘉华红砖厂 | 澜沧县勐朗镇嘉华红砖厂 | 2016/12/9 | 2022/12/9 |
4 | C5308282011047130121104 | 澜沧县东回乡回竜采石厂 | 王汝云 | 2016/4/22 | 2016/10/22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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