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50124-00007 | 公开目录 | 提案议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7-29 |
| 名 称 | 对政协澜沧县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0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对政协澜沧县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0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钟立新委员:
您在政协澜沧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恢复惠民镇景迈芒景古茶林派出所的提案》第003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深化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的意见》《云南省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普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在正在开展的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工作中规定,必须按照一乡(镇)一派出所的原则优化派出机构设置,故在惠民镇只能设置1个派出所,不能再恢复设置景迈古茶林派出所。
根据《中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澜沧县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的通知》(澜编发〔2021〕8号)有关要求,原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景迈古茶林派出所承担的职责已移交澜沧现公安局惠民派出所负责。为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工作力量,2023年5月,澜沧县公安局专题向县人民政府申请部署一支6人的特警应急机动力量,参与依法管理辖区社会治安、农村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目前,澜沧县公安局惠民派出所有民警5名,文职员3名,勤务辅警9名,协警2名,总警力19名,能满足正常勤务需求。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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