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50102-00004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付润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文 号 | 澜政任〔2024〕14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付润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付润航 任县公务员局局长;
李松涛 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东强 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贵泉 任发展河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
一年);
阳崇刚 兼任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副局长;
熊 彪 任县公安局上允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勐朗城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海波 任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大超 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彭 昆 免去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钟正华 免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 伟 免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峻汶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荣富 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纪文丽 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刀 圣 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陶 慷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孙庆涛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 坤 免去县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大队长职务;
段 杰 免去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职务;
李 燕 免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封光寿 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 涛 免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吴进勇 免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连兆美 免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刀志华 免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罗小华 免去县司法局木戛司法所所长职务;
周安权 免去县司法局上允司法所所长职务;
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12月起计算。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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