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3-0831004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 名 称 |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段光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文 号 | 澜政任〔2023〕7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段光伟等
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段光伟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斌 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赵新福 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
职务;
董字军 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
期一年),免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小波 任县地震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杨远靖 任县人民政府总督学,免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
导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树娟 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县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何 英 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县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朱树超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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