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1-0510005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燕等十八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文 号 | 澜政任〔2021〕5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燕等十八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 燕 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 慷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大超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邹 进 任县公安局勐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段 楠 任县公安局上允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苏 俊 任县公安局南岭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兆春 任县公安局富邦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田尉宏 任县公安局安康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先武 任县公安局大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智华 任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金成山 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鲍 松 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振学 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
用期一年);
杨正梁 任县公安局勐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绍佳 免去县公安局南岭派出所所长职务;
字咏波 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 飞 免去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开富 免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8 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