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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60618-00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6-18
名    称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6416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671日起施行。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澜沧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公平分配、规范运营、有效使用,我县于2022年印发实施《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澜政办发〔202275号)。目前,该试行办法有效期已届满,且省级已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亟需修订完善并出台正式管理办法,以保障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合法合规、衔接有序、持续规范开展。

结合县实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各联审成员单位对该办法进行全面修订,经逐条研究、充分讨论、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原《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二、制定依据

(一)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云政规〔20251号)。

二)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云建保2014317号)要求,公租房、廉租房“两房并轨”运行。

)根据《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效措施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的通知》(云安居组办20161号)要求,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受灾群众、棚户区改造居民、搬迁移民国家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过渡性安置力度。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建保2015665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中关于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人均收入等条件,由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等相关文件及省、市、县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精神。

三、主要内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及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二)房源筹集: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渠道、建设标准及产权归属。

(三)准入管理:明确保障对象条件、申请材料及审核程序,细化收入、住房、车辆、企业注册资金等具体标准。

(四)配租管理:规定配租面积标准、公开配租方式、优先保障对象及租赁合同管理要求。

(五)退出管理:明确年度复查制度、退出情形及违规处理措施。

(六)监督管理:明确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及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七)附则:明确解释权归属及实施时间,原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于202671日起施行,效期5年。

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52月,澜沧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科致函县住建局,请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并就继续实施、修改、废止提出明确意见,启动了修改工作。在县住建局按程序开展修订过程中,接到省住建厅关于征求《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经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会商县住建局,决定先按《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调整,暂停报批程序。2026120日,《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完善《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内容,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