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41129-00002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1-29 |
| 名 称 | 《澜沧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权力责任清单(试行)》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权力责任清单(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印发了《澜沧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权力责任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普洱市2022年印发的《普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利责任清单(暂行)》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县政府办结合县属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了《澜沧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权力责任清单(试行)》
二、目的意义
2024年版《清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县国资委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将该管的切实履行责任义务,有利于促进县国资委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加强和优化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企业监管。同时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在清单之外,出资人代表机构不做干预;清单之内,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审批、审核、备案程序,有利于提高县属监管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三、适用对象
适用于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
四、主要内容
《清单》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县政府和县国资委根据所行使的公共权力,全面梳理权力事项,依法界定内部职能股室的职责与权限。设计了类别、权责事项、子项、实施依据、履职方式、追责情形、责任股室等条目,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清单》涉及内容主要有规划与投资监管、改革改组、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和企业负责人管理6大项,包含22个具体项目;《清单》(细化)涉及内容主要有规划与投资监管、改革改组、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财务监管、企业负责人管理、监督检查和基础管理8大项,包含30个具体项目。
《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立足县政府、县国资委和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列示了县政府、县国资委具有权力性质的工作事项。《清单》未列明事项,但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需县国资委审批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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