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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40104-00003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22
名    称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解读:《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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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

根据《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普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普政办发〔202345号)和《澜沧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澜政办发〔2012223号)等有关预案及文件要求,结合澜沧县实际,县气象局充分研究,组织起草了《澜沧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不设置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省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不设立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编制的意见进行编制)。共分为8个章节1.总则;2.运行机制及部门职责;3.气象灾害防御能力;4.监测预报预警;5.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6.奖励与责任追究;7.应急保障;8.附则。

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完善运行机制和调整部门及职责。一是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二是按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新的职能职责,对组织机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调整。三是对建立我县气象灾害应急组织体系和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提出要求,理顺了上下级贯通关系。

(二)增加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强调高影响行业部门根据行业需求建立基于气象阈值的风险预警指标,一旦达到预先设定的阈值标准,即实施风险预警联动措施。

(三)制定了《澜沧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结合澜沧县历史气象灾害强度、影响分析和预报预警的提前量和准确率,制定了《澜沧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体现了早预警,更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

(四)完善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一是规范了重要天气预报、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建立健全分工明晰、协同高效、全过程、递进式的气象预报预警流程。二是明确重要天气预警报告作为我县相关部门指挥调度的依据。

(五)明确了分部门分灾种响应行动。《预案》规定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响应;要逐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入应急状态、部署防御措施,必要时采取三停或人员转移等措施,推进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精细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