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30928-00003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19 |
| 名 称 |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解读:《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文字解读:《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普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度澜沧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数的10%进行随机抽查。
三、有关要求
(一)抽查方式。现场查阅资料、电子化审批系统检查、情况反馈等方式开展抽查。
(二)完成时限。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三)抽查内容。一是对应招未招、规避招标问题开展排查。二是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自查。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违反竞争中性原则、限制或者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妨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的制度规定,各部门按照权限及时修订或废止,避免出现排他性条款存在。三是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26类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四是对正在建设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相关情形。
(四)严格纪律,依法履职。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抽查中要做到检查内容和程序清晰、检查记录完整,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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