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24-/2023-0906002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澜沧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分配方案的公示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澜沧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分配方案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开办便签〔2021〕177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 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调整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整合资金来源规模变动、项目增减变化等原因,需要进行合理调整补充,澜沧县乡村振兴局 澜沧县财政局对整合资金的安排方向做出调整,特编制了《澜沧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分配方案》。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澜沧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分配方案》予以公开。
附件:澜沧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分配方案明细表
财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9-7232484
乡村振兴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9-7221547
国务院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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