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50213-00003 | 公开目录 | 民政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2-13 |
| 名 称 | 澜沧县民政局关于撤销15个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县民政局关于撤销15个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公告
温馨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撤销15个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撤销南岭乡、糯福乡、文东乡、雪林乡、竹塘乡、安康乡、大山乡、东河乡、富邦乡、拉巴乡、木戛乡、发展河乡、酒井乡、东回镇、富东乡等15个乡镇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保留县城(政务服务中心)、上允镇、糯扎渡镇、惠民镇、谦六乡5个乡(镇)的婚姻登记机关。
三、自2025年3月1日起,上述撤销的15个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停止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公告期间正常办理)。对前来本乡(镇)办理的新人做好解释引导,并提示带好登记办理需要的有关证件;对已经在本乡(镇)受理离婚申请并处于冷静期的人员,需在冷静期满后由本乡(镇)给予办结。
四、自2025年3月1日起,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等相关业务的群众,前往县城或保留的5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县城(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机关:0879-7223897
上允镇婚姻登记机关:0879-7511001
糯扎渡镇婚姻登记机关:0879-7646177
惠民镇婚姻登记机关:0879-7521003
谦六乡婚姻登记机关:0879-7626009
因撤销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2月10日
温
馨
提
示
2月14日(星期五)是西方情人节
为避免集中拥挤
保障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建议婚姻登记当事人提前到县妇幼保健院
做好婚前检查
备齐结婚登记所需证明材料错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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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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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婚姻状况,应该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双方未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婚姻状况一栏不能为空)及复印件一份。(二)离婚后再婚: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应改为离婚)及离婚证或者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及复印件一份。(三)丧偶后再婚: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应改为丧偶)及配偶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现役军人: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五)除以上材料,结婚登记还需要提供: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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