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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50521-00001 公开目录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5-15
名    称 关于在澜沧县建成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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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关于在澜沧县建成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的公告

来源: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在澜沧县建成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的公告

全县广大居民:

近期气温持续上升,多区域蚊虫密度较高,为持续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成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预防虫媒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居民身体健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期将组织在全县建成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灭蚊、灭蝇、灭蟑螂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本次活动由县疾控中心组织进行消杀,请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澜各单位,餐饮企业,农贸市场以及勐朗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开展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二、防制范围

县城建成区。

三、时间安排

2025515日-519日。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病媒防制消杀采用的药品均为国家允许使用药品,无噪音和污染,将在辖区部分公共绿化带、下水道、垃圾堆放点、公共卫生间等场所使用消杀药物。请广大居民勿采摘触摸,以免引起中毒,实施过程中消杀区域的地下管道内可能存在少量蟑螂爬出,请勿惊慌。

(二)请广大居民、各行业、企业业主认真做好室内外卫生治理,收藏好食物,管理好禽畜,积极配合消杀工作人员开展病媒消杀工作。

(三)请居民们看管好家中的小孩、精神病患者及宠物,以免发生误食事故;在集中消杀期间,关好家中门窗,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喷药设施,远离喷洒场所,不要在草坪蹲坐、躺卧,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四)此次消杀未安排任何工作人员入户开展消杀,也无需居民交纳消杀费用,如遇声称为某单位、某社区委托来居民家中进行消杀,推销药物的人员,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交由公安依法打击处理。在开展消杀工作中给广大居民带来的不便,请予以理解及配合,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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