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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30828-001544-20160831-0002 公开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8-31
名    称 澜沧县经济稳增长开好局的办法措施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2018-03-14 著录时间 2018-03-14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18-03-14

 

中共澜沧县委办公室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澜沧县经济稳增长开好局的办法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澜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着力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澜沧县经济稳增长开好局的办法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27


 

澜沧县经济稳增长开好局的办法措施

 

确保完成2016年初县人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澜沧实际,特制定如下经济稳增长开好局的办法措施。

 一、明确目标责任,由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提出经济稳增长的办法措施

(一)生产总值

围绕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的目标,相应支撑指标和稳增长办法措施如下:

1.一产业

主要支撑指标为:

农业增加值,工作目标(绝对数)为17.84亿元,同比增速不低于6%

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严守耕地红线,加大科技增粮各项措施的落实,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20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25.62万吨;二是依托“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机遇,加大对畜牧业的扶持力度,稳定以生猪、肉牛、山羊等为主的牲畜存栏量,提高出栏率,实现肉类总产量3.5万吨、总产值9亿元;三是加大甘蔗良种推广力度,提高甘蔗单产增加总产,实现甘蔗总产量95万吨,稳步提高蔗农效益;四是加大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新型农民的培训和引导力度,让农民和企业在农林牧渔业服务及生产活动中降低中间投入和成本,增加收入,稳步提高效益;五是统一县乡两级农经数据统计口径,科学合理地测算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做到应统尽统,确保农经口数据的真实可靠。

2.二产业

主要支撑指标为: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作目标(绝对数)为18.77亿元,同比增速12.5%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工作目标(绝对数)为1.51亿元,同比增速8%

以上两项指标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将工作目标分解到12户规模以上企业,不断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指导、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同时尽快争取年内将中广核甲波风电场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以扶持;二是争取协调给予糯扎渡电站等大型企业多发电相关政策扶持,确保电力能够及时输送,同时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电力就地就近消费;三是全力帮助在建企业早日竣工投产达产,抓好停产、减产企业的复产、达产和转型升级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扩大全县工业经济总量。

建筑业产值,工作目标(绝对数)2.84亿元,同比增速15%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加强行业服务和监管,及时发布工程招投标信息,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平台,吸引投资进入建筑工程建设中;增强行政许可办理实效,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积极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及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二是落实项目责任,明确工程项目责任领导、技术人员,强化责任领导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我县重大建设工程任务顺利实施完成。三是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国土等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保证我县市政工程项目、保障房建设项目等的土地供给,争取工程项目能早开工早建设,并按规定时限顺利完成。

3.三产业

主要支撑指标为: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工作目标(绝对数)48954万吨/公里,同比增速8.5%

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引导客运企业将运输市场扩展到广大农村地区,不断提高农村客运通车率,引导广大群众选乘合法客运车辆出行;二是加大“打非治违”的执法力度,维护正常货运市场秩序。

邮政业务总量,工作目标(绝对数)0.14亿元,同比增速10%

责任单位:县邮政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继续抓好小额贷款工作,支持好小微企业发展、个人创业及个体经营扩大生产;二是积极参与全县电子商务的发展,把“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等物流配送业务做细做实;三是加强乡(镇)邮政所管理,配齐相应的工作人员,逐步完善乡(镇)邮政基础建设;四是与相关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做好单位文件寄递工作。

电信业务总量,工作目标(绝对数)2.193亿元,同比增速4.5%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持续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动建筑光纤到户改造;二是提升农村光纤覆盖率,加大农村无线宽带覆盖升级;三是扩大和优化3G网络覆盖,推动4G网络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四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电信服务,加强与三大运营商沟通协调,认真执行统计制度,做到应统尽统。

保费收入增速,工作目标(绝对数)0.88亿元,同比增速23%

责任单位:各保险公司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加大对农村和学校保险业务的宣传力度;二是对涉及民生或涉农政策性保险项目的乡(镇)及部门,实行奖惩并行的常态考核工作制度。

商品房销售面积(含期房、现房),工作目标(绝对数)6.27万平方米,同比增速10%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工作目标(绝对数)142人,同比增速-20%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者报酬,工作目标(绝对数)574.35万元,同比增速10%

以上三项指标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强化房地产管理服务职能,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查发证、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物业服务指导等工作,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商品房销售提供政策支持;二是认真组织核查我县房产去库存情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商品房去库存政策,积极推进县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增加购房需求,激活商品房交易市场;三是积极协调鼓励我县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企业团队、业务、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房地产从业人员稳定在142人以上,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报酬达到或超过574.35万元。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工作目标(绝对数)172.39亿元,同比增速26%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澜沧县支行

责任单位提出只能完成155.79亿元、增速12%的目标,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储备,确保项目落地到位,为金融机构注入信贷资金提供保障;二是争取县金融办出面协调,组织召开辖区银政企座谈会,做好项目与银行的工作衔接,确保实现各方共赢;三是强化社会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为银行信贷资金注入提供可能;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强化信息沟通,帮助辖区金融机构化解在移民搬迁等涉及民生领域方面的不良贷款。

财政八项支出,工作目标(绝对数)22.46亿元,同比增速26%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提出由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在逐年下降,国家在对扶贫开发等方面投入不断加大,农、林、水事务支出不断增长,影响财政八项支出的增长,所以提出2016年财政八项支出同比增长率为5%,只能完成18.71亿元的目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围绕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绝对数)完成5.16亿元,同比增速不得低于6%的目标,相应支撑指标和稳增长办法措施如下:

主要支撑指标为:

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工作目标(绝对数)2亿元,同比增速6%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抓好收入任务分解,及时将全年收入任务分解下达各乡(镇)和财税部门,明确各单位收入任务;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在认真分析财政收入的基础上,充分估计、预测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影响,紧盯全年收入目标,实行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保证收入均衡入库;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非税收入平稳增长;四是完善收入征管手段,进一步强化、细化征管,认真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效改进征管方式方法;依法组织收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全年收入任务较好完成。

国税部门税收收入,工作目标(绝对数)0.83亿元,同比增长6%

责任单位:县国税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及时与县级单位协调,实行全县在建项目投资和财政性专项补贴资金发放等情况的共享制度,从而有序开展营改增和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二是及时与林业、茶叶等涉农行业单位协调,实行数据交换制度,做好增值税征收工作。

地税部门税收收入,工作目标(绝对数)2.34亿元,同比增速6%

责任单位:县地税局

责任单位提出由于受“营改增”政策影响,2016年县级营业税收入预计减少8600万元,结合实际预计2016年只能完成1.32亿元的税收目标。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强化征管,堵塞漏洞;二是查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增减原因,强化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大税务稽查力度,防止各类地方税收跑、冒、滴、漏;四是明确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三)规上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绝对数)46.13亿元,同比增速25%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资金保障,发挥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融资的作用,全面推进PPP项目实施,加大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合作力度,支付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申报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二是土地保障,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必须及时纳入调整规划进行调整;三是人才保障,加大对乡(镇)、部门工作人员项目前期工作业务的培训力度,为各项目单位解决项目管理人才缺乏问题;四是项目单位必须精准实施投资管理计划,从规划到开工建成,必须形成一整套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形成投资量,为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夯实基础。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作目标(绝对数)18.05亿元,同比增速不得低于11.5%。其中:批发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速13%;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速16%;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速11%;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速18%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成立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领导小组,做到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二是认真执行统计制度,做到应统尽统;三是努力构建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网络支撑和服务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城乡消费,努力拉动城乡居民消费增长。

(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目标(绝对数)2.28万元,同比增速不得低于10%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及所有涉及的相关部门(包括县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金融保险等部门),各乡(镇)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采取积极的措施稳定增加就业;二是在金融、税费、社会保障等方面继续加大对创业者的帮扶力度,促进居民在二三产业的创业增收;三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加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最低生活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等方面促进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目标(绝对数)0.82万元,同比增速不得低于12%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及所有涉及部门(包括县扶贫办、农科局、林业局、水务局、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局、交运局等部门),各乡(镇)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二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控制化肥、籽种、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三是高度关注低收入群体的生产与生活状况,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他们提高生产能力,改善生活状况;四是依托各地资源,加大产业的调整及扶持力度,拓宽农村居民的增收渠道。

(七)外贸进出口总额

外贸进出口总额,工作目标(绝对数)4000万美元。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提出只能完成2600万美元的目标任务,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向企业做好奖励政策宣传,对进出口企业按每进出口1美元,采取奖励1分人民币激励措施;二是努力寻求引进有实力的外经外贸企业进驻澜沧,成为澜沧外贸新的增长点。

(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作目标增幅控制在103.5%以内。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及所有涉及部门(包括县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各乡(镇)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一是稳定市场物价总水平,加大蔬菜、养殖业基地建设,降低农副产品生产和流通成本,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投放,确保食品市场供应充足;二是继续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做好调控工作。对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重点监测,对市场价格有异常波动的情况及时进行预警和调控,加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政策性调控措施对物价上涨的抑制作用,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努力保持全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九)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工作目标(绝对数)50亿元。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提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措施:制定出台《2016年澜沧县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紧盯年内完成市外到位资金50亿元人民币的目标任务,以项目包装和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为突破口,突出规划引领、明确重点领域、强化要素保障、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投资环境,从县乡两级加强招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协调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招商引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提升招商能力水平。同时,制定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配表将具体任务分配落实到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县处级领导联系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各类招商引资项目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联系领导、责任单位及目标任务,并强化纪检监察、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的督查督办,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努力完成2016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5办法措施

(一)强化项目支撑抓落实。为加大县级重大项目研发、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追加安排50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用于重大项目研发储备和招商引资。其中,500万元用于谋划包装30个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200万元专项用于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的奖励(参照市级中介招商奖励办法执行)。各乡(镇)年内要分别谋划生成3个以上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并确保至少有1个以上成熟项目可推向市场对外招商引资;县直各产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年内分别谋划包装5个以上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项目,并确保至少有2个以上成熟项目可推向市场对外招商引资。

(二)狠抓企业扶持抓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16年以来达规企业、升限企业及重点服务业等给予奖励:

1.对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享受市级奖励政策的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每户再奖励10万元。

2.对年内实现工业产值和销售收入同比增速达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享受市级奖励政策的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每户再奖励10万元。

3.对年内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住宿业、餐饮业,在享受上级奖励政策的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每户再奖励5万元。

4.对年内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转为私营企业的,县委、县人民政府每户奖励5万元。

5.对本县辖区内成功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等的企业,县委、县人民政府给予企业挂牌发行债券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即审计费、法律服务费、验资费、资产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的50%且累计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和奖励。

(三)大力实施产品品牌战略抓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相关企业给予奖励:

1.2016年荣获普洱市知名商标或普洱市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县委、县人民政府每户奖励3万元。

2.获省级著名商标或云南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县委、县人民政府每户奖励5万元。

3.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企业,县委、县人民政府每户奖励10万元。

4.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县委、县人民政府每户奖励20万元。

(四)扎实推进重点项目抓落实。建立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重大建设项目制度和县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轮流担任召集人,原则上每个月召开1次重大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必要时可增开会议,具体时间由召集人确定。项目主管单位每月要主动向县处级挂钩联系领导汇报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挂钩联系县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围绕项目问题清单狠抓工作落实并亲自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项目推进情况。

(五)狠抓干部作风抓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目标责任意识,确保完成稳增长各项工作任务。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对开工不动工、动工就停工或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专项督办。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制定《澜沧县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办法措施》,对为官不为、落实不力、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沧县2016年县处级领导联系重大建设项目分解表

2.澜沧县2016年主要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分解表

3.澜沧县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支撑指标责任分解表

4.澜沧县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各乡(镇)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5.澜沧县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县级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6.澜沧县2016年重点工程项目明细表

 附件1:澜沧县2016年县处级领导联系重大建设项目分解表.xls附件2:澜沧县2016年主要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分解表.doc附件3:澜沧县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支撑指标责任分解表.doc附件4:澜沧县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各乡(镇)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xls附件5:澜沧县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县级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xls附件6:澜沧县2016年重点工程项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