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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50820-00010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8-20
名    称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召开2025年第4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普洱市交通运输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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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召开2025年第4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普洱市交通运输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来源:普洱市交通运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近日,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召开2025年第4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普洱市交通运输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会议邀请了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思茅海事局、普洱公路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省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普洱车务段、普洱基础段、普洱思茅机场、澜沧景迈机场、省交投集团普洱管理处的分管领导参会。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春高同志传达了省、市防汛工作会视频会议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汛期批示精神并作工作要求。会议通报了交通运输行业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对当前行业安全风险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对汛期以来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工作情况复盘,安排部署了行业主汛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会上,省交投集团普洱管理处、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普洱支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思茅海事局、普洱公路局作了汛期工作复盘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清醒认识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二是对2025年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名单(第二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41重大事故隐患,要跟踪督办,进行销号管理,切实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全面加强汛期在建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把控汛期施工安全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加强临灾预警“叫应”,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转移路线图,规划好避险场地,随时做好防灾避险准备,确保突发情况坚决做到“三个撤离”,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关键工序的隐患排查,凡是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做到应停尽停。

 会议强调:(一)主动扛牢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紧盯加大对降雨落区集中、含水量饱和地段的巡查监测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强化涉险路段监测,加强临水临崖、高边坡等危险路段和桥隧,公跨铁桥梁、重要构造物、涵洞等路段,以及易发多发泥石流、岩石崩塌、山体滑坡等灾害公路路段的安全检查,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排险加固,及时发现、处置地质灾害风险和安全隐患,筑牢汛期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二)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汛期批示精神,把保障汛期公路运行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性采取应对措施,严格落实《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汛期公路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普防汛指〔2025〕24号)要求,一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深入分析把握我市交通运输各领域汛期灾害发生的规律特点,充分发挥用好“1262”气象地质风险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畅通叫应渠道,视情况及时停工、停产、停运、封路、转移人员。二是公路管养单位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重点加大对降雨落区集中、含水量饱和地段的巡查监测,加强雨前巡查,雨中检查,雨后复查,强化路面管控,根据降雨对路段造成的影响和发生重大险情况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必要时果断采取限速通行、公路管控、道路封闭等措施,并安排专人值守,安排现场滞留车辆在安全区域停放或绕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各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执行好“24 小时专人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值班人员接到险情或群众求助信息,要第一时间记录“时间、地点、险情、联系人”,并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调度相关单位处置,第一时间报送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避免信息滞后。

 (三)强化防范应对。确保关键时刻同步应对加强应急处置和预警协调联动,及时响应,做好防御工作,备齐备足各类公路交通防汛应急装备物资并靠前布设,加强与部门之间应急力量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快速有效处置。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两客一危”重点企业、部分网约车、货运、公交、出租车企业、驾校,港航水运重点企业,各重点项目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