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 正文
索 引 号 4001/20250820-00007 公开目录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8-20
名    称 政策扶持工具箱|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政策扶持工具箱|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


来源:澜沧三农

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


补贴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补贴标准:户均补助2.7万元。

政策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村〔2021〕35 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4〕110号)

责任单位及电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0879-7220628




农房抗震改造




补贴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补贴标准:户均补助2.7万元。

政策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村〔2021〕35 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4〕110号)

责任单位及电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0879-7220628




农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补贴对象: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对高寒冷地区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按照户均2.8万元进行救助,一般损坏住房按照户均2800元进行救助;对一般受灾地区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按照户均2万元进行救助,一般损坏住房按照户均2000元进行救助。

政策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1〕12号)、《云南省应急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的通知》(云应急〔2022〕56号)

责任单位及电话:县应急管理局,0879-7228728



饮水安全保障



补贴对象:农村人口。

政策措施:1.水量:保障年均降水量不低于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年均降水量不足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20升。

2.水质:千吨万人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GB5749宽限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

3.用水方便: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供水保障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政策依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的通知》(云农水〔2019〕1号)

责任单位及电话:县水务局,0879-722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