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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31220-00007 公开目录 审批改革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17
名    称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澜沧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文    号 澜政发〔2023〕6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澜沧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

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云南省人民政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普政发〔202261号)精神结合澜沧县实际制定《澜沧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并提出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

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政务务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全务服务工作的统筹推进、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督促各乡(镇)、各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组织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务平台应用。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有关单位负责指导、调和督促本行业系统本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务服务具体工作接受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

二、完善体系建设

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做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实施、人理培训、日常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在全建立上下贯通、分级负责、联动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本地政务服务体系,加强便民政务服务建设运行,要明确政务服务工作分管领导,统筹做好便民服务中心(站)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满足综合窗口服务需求,并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结合实际逐步配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和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人员。部门派驻人员原则上在政务服务中心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派驻期间实重管理派驻部门负责其编制、职级、待遇等政务服务管理部负责其管理考核和服务规范。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职工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反出单位。持续强化全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政务服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力量配备。

四、加强督查考核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对人民政府和直有关部门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综合督查与政务服作考核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政务服务清单项措施落地见效。

五、加大宣传力度

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云南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对关联性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加强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化进展成效与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复制推广营造一流政务服环境。

六、及时总结上报

为确保到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提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积极主动作为保工作顺利推进贯彻落实情况请于每年1215日前报政务服务管理联系人及电话:谭婕,08797225153邮箱lcxzwfwzx@126.com)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整理后报县人民政府。


附件澜沧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便利化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3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澜沧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

作任务

作内容

任单位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推进政务事项标

1.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凡属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当全部纳入《澜沧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规范管理。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服务事项。



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工负责

2.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1)本级政府负责组织对政务服务事项合法性基本目录及其要素信息的完整度、准确性以及与权责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一致性、与地方政务服务业务开展的适用性等进合审核修订印发统一的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并在云南省一体化平台和本级政府网发布。(2)单位要根据澜沧县政务服务事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并全面梳理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修订完善本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3.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1)建立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审批部门要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的审核发布。(2)同步做好政务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类清单的衔接。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深入推进政务务事项实清单标准化

澜沧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明确主管行域的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标准在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统一规范基础上推动逐步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省范围内

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严格执行政务务建设标准

照国家、省、市出台的政务服务有关标准规范,落实澜沧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任务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场管局、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严格范审批服行为

1.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2.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

3.编制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清单,明确办结时限并向会公布。



4.制定全投资审批全流程服务管理办法发挥全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机构帮代办作用对重点项目审批工作进行全流程跟踪、协调围绕项目落地审批、企业发展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报批指导、协办帮办等类专业、精准、高效的服务及时发现并反馈企业办事难堵痛题。


()深入推进审批监管协同

1.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全面清理规范介服务行为

1.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2.推广运用全省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集中公开服务指南。

3.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整治红顶中介


()推进政务服务场规范化建

1.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县级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为便民服务站。

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搭建乡镇为民服务综合平台将直接面能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



4.积极整合便民服务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提供一窗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推进省内通办


5.全面推行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按照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三集中三到位部门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确保人员驻到位、事项进驻到位、办理授权到位。)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认落实线上线下进驻部门和事项四个100%(即各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网上大厅进驻率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网上大厅驻率均达100% )。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整合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规范政务服务场功能布局

1.政务服务中心要规范设置咨询导办区、综合接件区、后台审批区休息候区、统一出件区和自助服务区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咨询导办区主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含老年人窗口)办不成事映窗口公布办不成反映热线;综合办事区主要设置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 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终端办事服务






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2.鼓励有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参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设置相应窗口供服务。






()规范窗口服务行为

1.制定全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一步加大综合办事窗口委托、授权工作力度,全面清理进驻部门和事项明进暗不进,进驻事项一律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以外收件、受理和出件。




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首席事务代表制度综合授权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3.在不动产登记、市场主体登记、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率先推行收件即受理充分授权综合办事窗口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



()规范上办事服

1.推广运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网上办指南和操作说明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

2.推动全自建部门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实现网上办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

3.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与政务服务平建设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的同时同步提升线下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的可以引导和帮助其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但不制要求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数据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




(十二)范评估评

1.全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差评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各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要加快改造并接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评价页面开展评价。











三、推进政务 服务便利化



(十三)政务服务网上办 掌上办

1.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从最多跑一一次不用跑转变。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宣传推广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运用接入更多本地政务服务事项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3.加快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汇聚在交通出行、旅游住宿、办事服务、执法检查等领域推出亮证扫码等快捷应用。



(十四)政务服务集成办

1.梳理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中关联、办事需求量大、适合集成化办理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形成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化再造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 受理、一网办理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十五)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1.按照国家、省级公布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建立运行政务务事项代办代收工作机制。

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协同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十六)推行政务服务免证办

1.面开展证照梳理加快实现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推行电子照签发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异议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




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采取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十七)动更多政就近自助

1.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完善基层帮办代办员制度,推广上门服务和自助服务,加快推进政务务统一受理系统在便民服务中心()的应用,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疗保障等部门单一功能的自助终端,推动集成式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造城市15分钟办事圈



(十八)政务服务承诺办

1.认真落实减证便民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许可事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并作出承诺的一律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司法局、市场监管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梳理并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明确事项称、必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






(十九)广政务服务智慧办

1.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规范拓展二维码、数字片等场景应用实现一码办事


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建设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分类梳理、推送惠企政策清单实现惠企 免申即享和个性化精准服务。

3.在设立登记、信息变更、换证补证、延续注销、参保登记等场景探索推智能审批实现全程不见面、人工零干预、自动审核、秒批秒办。









(二十)供更多便服务

1.加强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水电气、电信、公证和缴税、交费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公证、法律援助进驻政务服务平台。

3.充分依托和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停车难、停车贵问题。

4.依法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与各类寄递企业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免费寄递服务, 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5.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延时错时服务和预约自助服务模式畅通预约和应急服务机制依法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开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最大限度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















四、全面提升全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


(二十一)升政务服务平台运用

1.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全面、及时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要素信息办事指南准确率保持100%政务服务办理事项点击跳转业务办理系统率保持100%



发展改革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能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支撑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的,不再单独建设有关业务系统,确需单独建设的,要把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和数作为项目立项及验收条件。

3.已建成使用的,有关部门要明确时限,按要求完成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和数据共享。


(二十二)快推进电证照应用工作


发挥应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作用,推广应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电子档案系统,提升电子印支撑保障能力,推行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能实现子档案管理的,不再要求必须提供纸质档案。

发展改革政务服局、案局牵头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升数据共和安全保能力

1.按照省、市级部署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健全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发展改革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信办牵头;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市驻澜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坚持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以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支撑统一受理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推进部门信息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联通并提供服务不断提升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

3.严格落实政务数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分级分类保护规定做好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4.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强化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利用中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