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3-0825005 | 公开目录 | 审批改革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 名 称 | 澜沧县水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 澜沧县水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 序号 |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 45 | 澜沧县水务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检查 | 对已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10%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规划计划资产财务股 |
| 46 | 取用水检查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省、市、县级各自抽查各级发证取水户及重点取用水户 | 2%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令) ;《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4号令)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水政水资源股 | |
| 47 | 澜沧县水务局 |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 | 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建督中心 |
| 48 | 招投标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建设运行管理股 | |
| 49 | 水利工程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新技术、新材料检查 | 对水利工程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新技术、新材料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规划计划资产财务股 | |
| 50 | 澜沧县水务局 | 水土保持检查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情况的行政检查 | 生产建设单位 | 10%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水土保持股 |
| 51 | 防汛检查 | 对防汛抗洪工作的行政检查 | 省级抽查已建大型水库、市级抽查已建中型水库和装机五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站,县级抽查中型以下已建水库及装机五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站 | 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农村水利与水旱灾害防御股(农村水电管理股配合) | |
| 52 | 洪水影响评价检查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省、市、县各自抽查各级2021-2022年度许可的非防洪建设项目 | 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 号)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农村水利与水旱灾害防御股 | |
| 53 | 涉河项目检查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省、市、县各自抽查各级2021-2022年许可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 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河湖管理股 | |
| 54 | 澜沧县水务局 | 涉河特定活动检查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河湖管理股 |
| 55 | 河道采砂检查 | 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 河道采砂市场主体 | 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河湖管理股 | |
| 56 | 堤顶、戗台兼做公路检查 | 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建设运行管理股(在建河堤),农村水利与水旱灾害防御股(已建河堤) | |
| 57 |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监督股 | |
| 58 | 澜沧县水务局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检查 | 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0.4%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水库管理中心 |
| 59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检查 | 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小(一)型及以上水库)的行政检查抽0.4%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农村水利与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库管理中心配合) | |
| 60 | 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小(二)型以下水库)、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抽10%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农村水利与水旱灾害防御股 | ||
| 61 | 坝顶兼做公路检查 | 对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对在建大坝的行政检查抽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省水利厅权责清单》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建设运行管理股 | |
| 62 | 对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对已建大坝的行政检查抽0.4%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省水利厅权责清单》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水库管理中心 | ||
| 63 | 澜沧县水务局 | 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检查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 对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0.4%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水库管理中心(农村水电管理股配合)对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含五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站) |
| 64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 对农业灌溉用的抽水站、排水渠系等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5% | 2023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农村水利与水旱灾害防御股(对农业灌溉用的抽水站、排水渠系等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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