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30828-001544-20160617-0011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6-06-17 |
| 名 称 | 东河乡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2018-02-27 | 著录时间 | 2018-02-27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2018-02-27 | |
东河乡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河乡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0.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75万元,公务接待费36.4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17万元,同比下降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东河乡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5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东河乡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45万元,较2015年的38.37万元减少1.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近年来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压力。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东河乡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较2015年的25万元减少1.2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近年来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压力。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全镇各项中心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东河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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