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30828-001544-20160815-0005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6-08-15 |
| 名 称 | 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2018-02-27 | 著录时间 | 2018-02-27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2018-02-27 | |
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0.14%。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局检查工作及挂钩扶贫点人员来访等产生的费用。2016年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28%。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检查及专项督查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与上年一致,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因机构改革,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整合后组建而成的新单位,人员大幅增加,所涉及职能职责范围扩大,本着年初预算只减不增的原则,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原三个部门预算数相加之和,与2015年基本一致。
五、“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