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30828-001544-20170602-0100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7-06-02 |
| 名 称 | 拉巴乡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2018-02-27 | 著录时间 | 2018-02-27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2018-02-27 | |
附件2:
拉巴乡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范本)
拉巴乡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5.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万元,公务接待费17.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同比下降(增加)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拉巴乡政府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拉巴乡政府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5万元,较2016年的18.5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开展脱贫攻坚期间开展工作,部门指导及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发展脱贫等工作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拉巴乡政府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万元,较2016年的17.4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中心工作及各个机构正常运转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拉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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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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