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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30828-001544-20170602-0099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6-02
名    称 东河乡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2018-02-27 著录时间 2018-02-27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18-02-27


附件2:
东河乡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河乡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0.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75万元,公务接待费36.4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万元,同比(增加)下降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东河乡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东河乡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45万元,较2016年的36.45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不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年来单位领导对于预算执行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加压力。主要用于正常的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东河乡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较2016年的23.75万元减少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不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年来单位领导对于预算执行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加压力。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全乡各项中心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东河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澜财发〔2017〕106号附件1: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附件【201706022045408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