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信息 >> “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530828-001544-20170602-0093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6-02
名    称 糯福乡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2018-02-27 著录时间 2018-02-27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18-02-27

附件2

 

糯福乡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糯福乡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2.3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46.3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4.07%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糯福乡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的0万元增加0万元,保持一致,单位没有出国()业务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糯福乡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6.33万元,2016年的48.83万元减少2.5万元,主要是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开展做党建、综治维稳、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管理、产业发展、边境管控、禁毒工作、安全生产和教育等工作业务往来部门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糯福乡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2016年的37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是由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工作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建工作、综治维稳、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管理、产业发展、边境管控、禁毒工作、安全管理等,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糯福乡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附件【2017060220411317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