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30828-001544-20170602-0091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7-06-02 |
| 名 称 | 东回镇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2018-02-27 | 著录时间 | 2018-02-27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2018-02-27 | |
东回镇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回镇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1.37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73万元,公务接待费55.6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0.0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东回镇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东回镇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6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行及澜沧景迈机场、澜沧景迈机场移民、东阿公路等建设项目相关工作费用。较2016年的55.64万元无变动,主要由于机场建设、机场移民等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该项经费暂无增减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东回镇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73万元,较2016年的25.74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率为0.04%。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5.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日常工作运行、脱贫攻坚、澜沧景迈机场、澜沧景迈机场移民、东阿公路等建设项目,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东回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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