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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30828-001544-20171110-0047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1-10
名    称 澜沧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2018-02-27 著录时间 2018-02-27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18-02-27

附件2

 

澜沧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5.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同比下降(增加)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没有安排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没有开展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2016年的1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土地纠纷仲裁调解、土地确权登记颁发、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农村统计与农情信息服务、村容村貌整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等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土地纠纷仲裁调解、土地确权登记颁发、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农村统计与农情信息服务、村容村貌整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等工作运转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较2016年的7.5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土地纠纷仲裁调解、土地确权登记颁发、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农村统计与农情信息服务、村容村貌整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导致增加(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土地纠纷仲裁调解、土地确权登记颁发、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农村统计与农情信息服务、村容村貌整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1: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附件【201711101714395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