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30828-001544-20160812-0006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算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6-08-12 |
| 名 称 | 森林公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2018-02-27 | 著录时间 | 2018-02-27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2018-02-27 | |
澜沧县森林公安局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澜沧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6.4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澜沧县森林公安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5年的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是暂无出国(境)方面的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澜沧县森林公安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较2015年的15万元减少2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外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协同执法办案、出席会议等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澜沧县森林公安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2015年的16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林区执法办案频繁、车辆磨损老化现象严重导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持平。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执法、业务培训、参加会议、下乡扶贫等公务出差活动,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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