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41030-00009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0-30 |
| 名 称 | 澜沧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评估报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澜沧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评估报告
为加强对澜沧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要求。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澜沧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等相关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对澜沧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按照《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澜沧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招标,确定规划编制单位。规划范围主要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1431.28公顷。
二、实施的结果与目的是否相符情况
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按《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实施结果与目的是相符的。
三、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澜沧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本中,主要包括政府制定和实施相关法规、政策以及监督管理成本和技术服务费;《澜沧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优化用地结构、提升用地效益、完善公共服务、提高环境质量,目的是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综合平衡,最大程度地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澜沧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方面随着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上位规划的不断调整,存在规划调整的需要;另一方面,产权数据等基础资料由于历史原因存在一定的缺失,以及实际使用与产权性质存在差异,导致《澜沧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一定的不完善。
五、社会认同度
《澜沧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初稿经过县有关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民政局、县消防大队、供电局等征求意见,过程具备充分的透明度和信息获得度,进一步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推进社会经济环境等可持续发展,社会认同度较高。
六、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澜沧县近期通过深化规划编制,加强与规划管理的衔接、保障公共利益、保护当地居民的权益。长远目标是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意见和建议
《澜沧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总体是公平、合理和透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澜沧县经济社会发展深度符合,建议继续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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