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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01/20241028-00002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
发布机构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28
名    称 《云南澜沧特色产业园区新设立》后评估具体情况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云南澜沧特色产业园区新设立》后评估具体情况


一、合法性评估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产业园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工信园区〔202416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申报设立省级产业园区有关工作的函》(〔20241318号)、《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设立省级产业园区的函》(普工信函〔202455号)及有关县级领导要求,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重新申报设立云南澜沧特色产业园区。申报设立材料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查,县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于202477日报请市级审查,市级审查通过后于2024711日报请省级审查,目前省级正在审查中,待批复。其实施主体合法、程序合规、内容合法,不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情况,整体具备合法性。

二、合理性评估

结合澜沧县县情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申报设立省级产业园区有关工作的函》(〔20241318号),澜沧县属云南独有资源优势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资源型地区、民族地区等,符合特色产业园区申报条件。

三、可操作评估

澜沧现状工业园区已成功招引安琪酵母、汽车城、林产品、冷链物流、金通(普洱)绿色林板家居产业园、茶叶咖啡加工仓储交易示范基地等重大项目落地。现园区入驻企业25户,其中规上企业12户,发展势头良好,产业集群集聚明显,为云南澜沧特色产业园区新设立后运行奠定较好基础。

四、绩效性评估

云南澜沧特色产业园区新设立后,有利于充分发挥澜沧县资源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澜沧县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五、完善性评估

云南澜沧特色产业园区申报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申报相关政策规定,围绕城镇开发边界线避开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划定建设。本次申报设立范围包含富本片区90.06公顷、勐滨片区136.11公顷、唐胜片区77.77公顷三个片区,共计303.94公顷。

六、评估结论

云南澜沧特色产业园区新设立在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绩效性和完善性方面评估到位,未收到社会不良情况反映,建议继续加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