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31122-00002 | 公开目录 | 改革信息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 名 称 | [澜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普洱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流程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普洱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流程
普洱市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马上就办、今日事今日毕”的工作导向,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重大项目落地。2022年,全市环评登记表备案项目共538个,总投资223.47亿元;全市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项目共208个,总投资222.31亿元。
一、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环评服务质量
建立政策专员工作机制,重大项目专门服务。设置4名咨询专员、32名政策专员,提供“项目前期—项目建设—建成投运”全链条“保姆式”服务。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抓实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2022年,完成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振太至景谷高速公路项目、澜沧江至大中河水库调水工程、云景飞林(普洱)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m³轻质超强刨花板项目、澜沧县上允镇竜浪煤矿升级改造项目等38个重大项目环评审批。
建立精准环评工作机制,项目选址上门服务。向重点项目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单》、《环评审批办事指南》、《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材料,做到政策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提前介入,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选址、选线,预防出现触碰法律底线“硬伤”。2022年以来,为安琪酵母、园区污水处理厂等公司主动提供项目服务50余次。
建立工作对接协调机制,项目审批靠前服务。建立与省生态环境厅、市直各部门、重点企业、环评编制单位、各分局的对接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项目环评“三本台账”,及时跟踪调度、推进管理环评编制和审批进度。2022年,组织专家100余人(次)40次深入项目一线指导帮扶,提高环评审批质效。
二、严守环评审批四道关口,依法依规开展审批
严守生态环境管控底线关。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制止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2022年以来,调整优化项目选址3个。
严守生态环境准入关。强化“两高”行业源头管控,强化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管控,严格审查规划环评是否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设项目环评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否符合分区分类优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高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约束力,对不符合的依法不予审批。2022年以来,不予环评审批项目9个。
严守环评报告质量关。对项目环评报告严格内审,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环评报告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等项目一律不予审批。2022年,共发放不予受理通知单9份;因环评报告质量问题,立案调查案件3件,对2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2家环评编制单位通报批评,3家环评单位失信计分、3位个环评编制主持人失信记分、2位环评编制人员失信计分。
严守事后监督关。加强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2022年以来,共立案调查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未验先投、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行为案件50余件。(根据市委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供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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