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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22/20250320-00001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澜沧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3-20
名    称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本级)
文    号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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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82801134200000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预算公开目录(本级)


第一部分 澜沧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澜沧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澜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7、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8、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指导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按照上级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下设6个股室,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综合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干部队伍建设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难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下达澜沧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全县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督促地震和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督促火灾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督促开展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3、宣传教育股。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对外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承担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核、备案和监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5、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协调股。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非煤矿山、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性执法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的落实。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救灾物资信息规划财务股。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项目建设和管理、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为:

1、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

2、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非煤矿山方面。共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39次,下达执法文书39份,发现事故隐患177条,已整改170条,2024年非煤矿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5份,督促9户在生产和建设非煤矿山企业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行政处罚2家,共4.2万元;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70家,下发执法文书510份,其中限期整改指令170份,发现安全隐患739条,已整改隐患723条,其余正在整改中。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经营户168家,下发执法文书504份,其中整改指令165份,发现安全隐患问题444条,已整改隐患418条,其余正在整改中。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3次,一共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执法车辆24辆次,共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查扣非法烟花爆竹制品197件,其中烟花105件、爆竹6件、玩具86件,涉案价值59100元。立案查处案件3起,罚款3万元;

3、工贸方面。深入工贸企业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摸排整治、工贸领域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粉尘涉爆专项行动、三级巡查四级预警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4年上半年工贸领域专家指导服务检查等工作9次,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33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30条(重大隐患2条),已整改224条,整改中6条,下发整改指令22份;

4、执法检查案件查处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2024年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9起,其中一般案件3起,安全生产事故案件6起。对违法企业和责任人给予了严厉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22.14万元(其中,事故类完成案件办理处罚3起,罚款金额215.44万元)万元;

5、自然灾害受灾情况。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共收集上报灾情22期,其中:干旱灾害1期、洪涝灾害13期、台风灾害1期、风雹灾害5期、地质灾害1期、生物灾害1期。造成20个乡(镇)125个村民委员会1988个村民小组12944户51716人受灾,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以基础设施受损和农作物受灾、附属房屋房顶受损为主,造成经济损失5063.25万元(其中,住房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708.92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859.59万元、工矿商贸业损失3万元、基础设施损失3416.04万元、公共服务损失75.70万元)。粮食作物受灾面积786.89公顷,粮食作物成灾面积606.20公顷,粮食作物绝收面积303.04公顷;

6、压紧压实防震减灾工作。今年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防震减灾工作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防震减灾准备工作情况1次,听取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工作情况1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3次、研究防震减灾相关工作2次,召开防震减灾应对工作会议1次。召开震情研判会商会4次,多部门联合会商暨“边三县”片区地震系统会商会1次。全县123所中小学校及24所公立医院已全覆盖安装地震预警终端,完成了地震预警终端使用培训,确保预警装备发挥实效。借助汛前演练契机,对不涉及水库、地质灾害点的乡(镇)、村组一律开展地震避震疏散演练。今年以来,全县开展无脚本调度演练4次;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123”快速响应机制工作检查1次,快速响应培训及地震疏散演练8次;军地联动地震实兵拉动演练1次;“5·12”全县地震综合实战演练1次,500余人参加演练,共设46个科目,15个机位全程同步直播,20个乡(镇)、166村委会(社区)2300余人观摩。“11·6”全县地震综合实战演练1次,300余人参加演练,共设9大类41个科目,34个机位全程同步直播,20个乡(镇)、166村委会(社区)3300余人观摩。组建完成20个乡(镇)摩托车应急队伍(共计869人),打通防震减灾最后一公里。2024年,完成20个乡(镇)防灾减灾督导和“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并向村、组延伸〈〉。不断完善提升基层救援能力和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建立健全全县地震防控网格化,织密地震防控网格,乡镇和行业部门均有“地震第一响应人”、“地震宏观联络员”、“地震灾情报送员,形成“纵横互动”的指挥联动格局;

7、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会商6次,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对挂钩乡(镇)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接火情报警电话67起,通过调度核查63起为农事用火,4起为森林火情,全年未发生火灾事故;全县共接收并及时反馈卫星热点26个(其中,8个为炼山造林、17个为农用火、1个为境外用火);

8、抓紧扛牢防汛工作。严格执行“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重点河流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实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3名副指挥长,完善健全澜沧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体系。修订完善《澜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编制印发《澜沧县防汛抗旱作战图》500册。召开县级防汛减灾会商研判会议37次,视频调度乡镇防汛工作32次。编制印发澜沧县防汛抗旱工作专报4期,防汛工作开展日志190期,提出防汛抗旱十条应对措施,完成全县汛前、汛中集中隐患排查2次。发出预报预警信息4625条,叫应乡(镇)下沉防汛一线开展巡查工作5647人次,防汛工作督导巡查12次,乡(镇)防汛值班抽查190次,处置群众转移避险事件34起,转移942户3285人。全县162行政村2702自然寨,开展防灾减灾、群众转移避险综合演练,参训14.52万余人次;

9、做好救助物资、资金使用发放及应急物资保障。一是完成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发放216万元,救助受灾农户3228户12727人;二是完成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发放12万元救助受灾农户323户1131人;三是完成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系统申报工作,申报救助农户4164户15109人;四是完成救灾救助物资发放772.7件,棉被544床、棉大衣120件、衣服80套、折叠床18张、大米1.7吨、踏花被1床、帐篷8顶,救助受灾农户748户938人;四是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存储各类物资77023.8件,其中:省级代储物资6885件,市级代储物资29980件,县级储备物资40158.8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养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日下: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8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3.9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1860.58万元对比收入减少376.63减少20.24%。主要原因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2025年起财务独立核算从县应急局分开导致年初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3.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3.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3.95万元(本级财力基本收入404.57万元,专项收入1079.38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1860.58万元对比收入减少376.63减少20.24%。主要原因是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2025年起财务独立核算从县应急局分开导致年初预算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83.95万元,其中:一是基本支出404.57万元,与上年625.04万元对比减少220.47万元,减少35.27%。主要原因是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2025年起财务独立核算,导致年初预算数的减少;二是项目支出1079.38万元,与上年1227.54万元对比减少148.16万元,减少12.07%。主要原因是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县级专项资金2025年预算安排125.34万元,与上年757.82万元对比支出减少632.48万元,减少83.64%,导致支出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64.5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254.17万元增加10.40万元,增加4.09%。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及遗嘱补贴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合并预算;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9.0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43.82万元减少34.82万元,减少79.46%。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编外人员的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初预算数为42.4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29.29万元增加13.14万元,增加44.86%。主要用于:发放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3.0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55.67万元减少22.62万元,减少40.63%。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代缴部分;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5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22.12万元减少4.56万元,减少20.61%。主要用于交纳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代缴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2.4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3.92万元减少1.47万元,减少10.56%。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行政和事业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3.53万元减少0.89万元,减少25.21%。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2.2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39.92万元减少17.64万元,减少44.1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比支出。

2、项目支出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0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67.50万元增加113.50万元,增加168.15%。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政执法罚没收入执收成本的支出差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25年预算数为233.4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263.11万元减少29.70万元,减少11.29%。主要用于:地震灾害政策性巨灾保险费;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5年预算数为195.5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39.11万元增加156.45万元,增加400.03%。主要用于:应急救援通信设备购买;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5.3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757.82万元减少632.47万元,减少83.46%。主要用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8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29.88万元,增加100.00%。主要用于:灾害信息员县级配套资助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85.87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128.70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工资支出和应急值班补助经费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05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17.56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12.45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2.64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的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16.00万元。其中:2240101行政运行7.00万元;2240106安全监管9.00万元。主要反应编制外聘用人员的支出;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4.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日常购买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的方面支出;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0.41万元。主要反应单位水费及污水处理费的支出;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电费的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5.00万元。主要反应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差旅费的支出;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3.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3.67万元。主要反应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福利费的支出;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4.5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的支出;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18.42万元。主要反应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的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42.43万元。主要反应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比支出。

2、项目支出

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5.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方面的办公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的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10.00万元。主要新办公地点的房屋的维修维护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1.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水费及污水处理费的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3.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电费的支出;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1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7.00万元。主要反应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差旅费的支出;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5.00万元。主要用于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10.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被装购置费(款)2.00万元。主要反映法院、检察院、公安、税务、海关等单位的装备购置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35.35万元。主要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41.41万元。主要反应安全隐患排查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9.8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灾害信息员的补助支出

14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289.6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房、职工生活用房、科学研究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15)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支出(款)210.0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方面的支出。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与省级配套事项方面的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方面的支出。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方面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0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9.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50万元,较上年减少7.00万元,减少18.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50万元,较上年16.50万元减少2.00万元,下降12.12%。预算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批次)接待人次9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单位间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00万元,较上年21.00万元增加5万元,增加23.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1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00万元,与上年70.68万元对比减少27.68万元,减少39.16%。主要原因: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2025年起财务独立核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澜沧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478.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79.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86.9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2801134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