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22-/2023-0315001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算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
| 名 称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公示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2023-03-15 | 著录时间 | 2023-03-15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2023-03-15 | |
监督索引号53082801134200000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澜沧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澜沧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澜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7、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8、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指导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按照上级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下设6个股室,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综合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干部队伍建设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难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下达澜沧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全县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督促地震和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督促火灾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督促开展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3、宣传教育股。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对外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承担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核、备案和监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5、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协调股。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非煤矿山、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性执法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的落实。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救灾物资信息规划财务股。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项目建设和管理、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为:
1、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
2、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系列会议,认真查摆各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研判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落实;
2、按照《澜沧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在认真考核去年责任状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厘清安全监管责任边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对2021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考核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强执法监管;
4、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抓好防震减灾工作。做好《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18306—2015)成果应用、新改扩建工程和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情况;积极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为全面掌握及做好澜沧县县域内地震活动断层鉴定与影响评价工作,同时为乡村振兴及澜沧经济发展提供工程项目合理避让地震活动断层提供依据,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剩余的县域内地震活动断裂带开展全新世活动断层鉴定与影响评价工作;全面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全力推进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夯实基础保障,压实自然灾害防控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养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13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12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3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4.3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
与上年774.49万元对比收入减少15.18万,减少1.96%。主要原因2023比2022年人员退休减少一人,导致2023年总预算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4.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4.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4.31万元(本级财力579.61万元,专项收入129.7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45.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774.49万元对比收入减少20.18万,减少2.61%。主要原因2023比2022年人员退休减少一人,导致2023年总预算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4.31万元,其中:一是基本支出579.61万元,与上年644.79万元对比减少65.18万元,减少10.11%。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减少,导致年初预算数的减少;二是项目支出174.70万元,与上年129.70万元对比增加50.00万元,增加38.55%。主要原因执法收入收费成本补偿45.00万元增加;三是自有资金支出5.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支出5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安排的地震观测站台站运维经费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61.6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59.69万元减少98.06万元,减少27.26%。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及遗嘱补贴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合并预算;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6.8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7.16万元增加9.73万元,增加35.82%。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及遗嘱补贴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合并预算;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94.4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99.85万元减少5.37万元,减少5.37%。主要用于:地震局事业人员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及遗嘱补贴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合并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初预算数为22.7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9.43万元增加3.29万元,增加16.93%。主要用于:发放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初预算数为9.8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9.86万元相比无变化万元,增加0.00%。主要用于:发放事业离退休人员工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1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73.87万元减少20.71万元,减少28.04%。主要用于缴纳局行政和事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代缴部分;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0.9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80增加0.15万元,增加18.75%。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在职职工事业人员失业保险单位代缴部分;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9.58万元增加1.95万元,增加9.96%。主要用于交纳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代缴部分;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3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0.30万元增加4.04万元,增加39.22%。主要用于交纳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代缴部分;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4.6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1.51万元增加3.12万元,增加14.50%。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行政和事业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61万元增加0.59万元,增加22.61%。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6.2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36.22万元,增加100.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比支出。
2、项目支出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00.00万元相比无变化,增加0.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7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9.7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加0.00%。主要用于: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放乡(镇)165人灾害信息员的交通、电话补助。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5.00万元,增加100.00%。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罚没收入执收成本的支出:差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139.47万元。其中:2240101行政运行89.69万元;2240150事业运行12.94万元;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36.84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116.28万元。其中:2240101行政运行106.01万元;2240150事业运行1.54万元;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8.73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工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67.01万元。其中:2240150事业运行21.11万元;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45.9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16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21.53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14.34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24.62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3.20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95万元。主要反应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支出;
(10)、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0.00万元。其中:2240101行政运行0.00万元;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0.00万元。主要反应编制外聘用人员的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8.2万元。其中:2240101行政运行5.8万元;2240150事业运行0.8万元;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1.6万元。主要反应单位日常购买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的方面支出;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0.00万元。主要反应人防知识宣传册印制费的支出;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0.68万元。主要反应单位水费及污水处理费的支出;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电费的支出;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6.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电话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方面的支出;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5.00万元。主要反应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差旅费的支出;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0.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环境绿化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0.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日常修理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5.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5.37万元。其中:2240101行政运行3.46万元;2240150事业运行0.51万元;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1.4万元。主要反应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福利费的支出;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8.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的支出;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10.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及钟点工工资;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16.98万元。主要反应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的支出;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3.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支出;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0.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复印机租用的支出;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款)0.00万元。主要反应单位车辆租用的支出;
(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32.59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73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86万元。主要反应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0.00万元。主要反应遗属补助人员的支出;
(29)、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0.00万元。反应单位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6.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比支出。
2、项目支出
(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13万元。用于行政执法方面的办公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的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5万元。主要地震监测台站的维修维护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1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安全监管专家的委托业务费和聘请编外人员的工资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万元。主要反应安全隐患排查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29.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灾害信息员的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方面的支出。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无与省级配套事项方面的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方面的支出。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方面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5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5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预算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批次)接待人次20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单位间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1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32万元,与上年359.69万元,对比减少291.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预算数含全部澜沧县应急管理局的所有基本支出;二是2023年只是澜沧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澜沧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99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65.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24.7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2801134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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