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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22-/2019-1220001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澜沧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3-14
名    称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2019-03-14 著录时间 2019-12-21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19-12-21

 

监督索引号53082801134200000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 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准入监管职责,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准入条件。

(5)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澜沧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上级调查处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学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澜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澜政发[2015]148号)文件精神,我局为政府行政机构,内设6个职能股室,与上年度不变。分别是: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宣传教育股、应急救援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

2009年根据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澜机编办[2009]2号文件精神,增设事业编制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机构一个,财政补助,与上年不变。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充分发挥县安办的协调作用,及时安排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充分发挥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坚持定期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不定期增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 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题会议。目前,已召开季度例会4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次,同时针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工贸行业等面临的严峻形势,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9次。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系列会议,认真查摆各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研判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落实。

2.全面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按照《澜沧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在认真考核去年责任状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原则,对2018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考核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一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纳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规范管理;二是将乡镇和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上报县委考核办,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对考核对象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等进一步加以说明和细化。县人民政府与全县20个乡(镇)、12个部门、9户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41份,同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与所管辖区域的企业、重点工程负责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全面夯实安监工作基础

(1)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显著提高,落实防范措施的自觉性不断加强,县安委办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安监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乡(镇)监督工作能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安委会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安排部署。

(3)坚持“主动体检制度”其它地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出现热点问题,县安委会坚持“别人生病,我们体检”制度,及时安排部署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类似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梳理,防患于未然。

(4)坚持“突击检查制度”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适时开展突袭检查等形式,查找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了较好的监督和震慑效果,安监局查处企业6户,罚款3.85万元。

(5)坚持“分类管理制度”针对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将高危行业安全状况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实施分类指导、分类监管。

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方面。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57户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7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8份,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64条,责令停产9户,立案2起,处罚2.4万元。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全年共召开相关业务职能的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题会议2次,检查企业213户,现场检查记录368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33份,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85条,督促企业整改完成,整改率达100%。对危险化学品经营经企业“打非治违”查处3起,处罚1.3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1户,收缴非法违法产品71件,处罚0.09万元。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出动车辆86辆(次)。

(3)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组织检查组25个,检查企业46家次,查出隐患61条,已整改59条,整改率97%。大队共出动警力21200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457起,查扣车辆2528辆,行政拘留85人,查获酒后驾驶183起(醉驾5起),无证驾驶2145起,超速行驶4907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12401起,擅自改装机动车732起,超员360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5729起。

(4)交通运输安全领域。组织检查组74个,检查企业205户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35项,整改335项,整改率达100%

(5)消防工作方面。共检查单位1820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449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449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68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责令“三停”单位2家,罚款81000元。

(6)建筑施工方面。组织检查组14个,检查企业95户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85项,整改185项,整改率达100%。停产整顿37家,罚没款19万元。

(7)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出动车辆68台次,共检查特种设备安装、充装、使用单位156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451台,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7份,提出整改意见273余条。对存在重大隐患设备依法予以拆除,依法查封安全隐患特种设备3台。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立案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7起,其中5起案件已做出处罚决定,2起案件正在立案查处中。

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行业部门的监管对象,特别是在建工程进行了汛期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检查,对在建重点项目、工贸企业、行业部门、综合督查,下发行政执法文书份现场检查记录22份,整改指令14份,复查3份。确保了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施工安全。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行动和“攻坚行动”工作

(1)“1+7”专项行动。自开展“1+7”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共组织146个检查组,检查530户企业,共查出隐患945条,已整改914条,整改率为97%,打击违法违规行为7起,停产整顿企业42家,共实施处罚20.46万元。

(2)“攻坚行动”工作。“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各牵头单位共组织检查组224个,检查企业3776家次,查出隐患6947条,已整改6271条,整改率90.3%,打击违法违规行为4起,停产整顿企业41家,处罚罚款22万元。

6.“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认真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建设(‘1’即:企业自检自查;‘3’即: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政府综合督查;‘5’即: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机制、一企业一标准对照检查机制、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机制、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机制、企业自检自查月申报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推进,切实抓好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已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目前,全县有重点企业116户,已纳入管理系统115户,在产企业77户,停产企业39户。其中:煤矿企业5户、非煤矿山企业40户、危险化学品企业47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户、工贸企业8户、交通运输企业1户、建筑施工企业7户、电力企业2户,食品药品加工1户,重点工程3户,一企一标备案率达100%,基本实现应管尽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企业自检自查100%,企业平均隐患查出6.2条,隐患整改100%,三项检查率23.8%,全省排名62位。

7.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面。

2015年7月,省、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专家隐患排查非煤矿山企业42座,其中:金属地下矿山7座(含1座基建矿山),金属露天矿山4座(含2座尾矿回采),采石场19座,砖厂12座。按照澜沧县人民政府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17年底全县非煤矿山数量要控制在29座内。

我局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严控新建、改扩建矿山准入,实行矿山总数指标控制,通过2015--2017为期三年的整治,关闭非煤矿山企业共计22座(2015-2017分别关闭6座、2座、14座),现存非煤矿山14座,较好的完成了澜沧县的非煤矿山转型目标。现存14座矿山。其中在产矿山5座(地下2座,露天3座),停产矿山7座(地下5座,露天2座),在建矿山2座(均为露天);现存尾矿库共12座。其中在用尾矿库2座,暂时停产尾矿库10座;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在产尾矿库2座有效,停产尾矿库7座有效,3座失效。

8.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围绕“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全县20个乡镇安监站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及宣传单11万余份,出动宣传人员200余人次,县安委办组织相关19家成员单位到勐朗镇、上允镇、惠民镇、竹塘乡进行宣传,出动车辆68辆次,制作宣传展板78块,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次。举办以会代训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从业人员2400余人,委托普洱安全培训学校培训取证特种作业证256人。

9.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认真开展演练活动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要求,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的应急救援预案,现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工矿商贸评审备案的应急救援预案118个,其中:非煤矿山32个,危险化学品55个,烟花爆竹2个,其它4个,县级及部门25个。共开展了应急演练185次,参加人次达2802余人,投入车辆49辆次,投入资金83.94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8.6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8年325.59万元增加43.02万元,增长13.21%。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68.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8.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61万元(本级财力301.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67.5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8年325.59万元增加43.02万元,增长13.21%。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调增。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8.6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6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68.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8年325.59万元增加43.02万元,增长13.21%。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调增。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3.6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6.69万元增加6.98万元,增长19.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72万元减少0.42万元,下降58.33%。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4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6.16万元增加2.28万元,增长14.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18万元增加1.22万元,增长55.9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7.34万元增加2.68万元,增长36.51%。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03万元增加2.06万元,增长101.48%。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86.7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60.47万元减少73.68万元,下降28.29%。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4.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4.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事业运行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68.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368.61万元,具体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支出(款)74.51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工资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支出(款)106.88万元,主要反映津贴补贴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支出(款)15.6万元,主要反映绩效工资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43.6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款)21.84万元,主要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款)10.02万元,主要反映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款)4.39万元,主要反映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支出(款)11.2万元,主要反映办公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支出(款)25万元,主要反映差旅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支出(款)5.5万元,主要反映公务接待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支出(款)10万元,主要反映劳务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支出(款)3.32万元,主要反映职工福利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款)16.5万元,主要反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款)20.18万元,主要反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2.项目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68.61万元,比2018年325.59万元增加43.02万元,增长13.21%。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调增。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8年0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0%。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澜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8.61万元,较2018年预算325.59增加43.02万元,增长13.21%。变动的主要原因工资调增。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主要用于无。

             第二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澜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0.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4万元,同比增加15.09%。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澜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的0万元无变动。本单位本年度未计划开展此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澜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5万元,较2018年的14.5万元无变动。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调研、检查、督查所产生的费用;行业系统内单位往来产生的费用;接待村组干部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澜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2018年的12万元增加4万元,主要是由于工作需要,根据(澜政复[2017]95号文件)文件精神,从澜沧县公务用车平台划拨一辆公车给我局使用,用于日常执法检查、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指挥,本年度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仍有1辆,实际使用车辆由原来的1辆增加至2辆,导致燃料费和维修费增加。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1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801134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