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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088-/2020-0624002 公开目录 财政预算
发布机构 澜沧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6-24
名    称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2020-06-24 著录时间 2020-06-24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2020-06-24

监督索引号53082801032000000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六、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表  

第一部分    

澜沧县医疗保险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澜沧县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任务: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建档立卡人员医疗救助及兜底保障资金管理金额支付工作;负责由县民政移交非建档人员医疗救助管理及支付工作;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及管理工作;办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按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抽查考核结算拨付工作;负责对今年纳入基本医疗基金统筹支付管理的意外伤害理赔案件的支付及调查工作;负责宣传并贯彻落实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澜沧县医疗保险中心于20013月成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我单位机构数为1个,具体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71月起,根据澜编发〔201633号文件(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新农合人员编制、实有人员和经办业务全部机构合并入我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澜沧县医疗保险中心重点工作:(1)开展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工作;(2)开展全县建档立卡人员医疗救助及兜底保障资金管理金额支付工作;(3)开展由县民政移交非建档人员医疗救助管理及支付工作;(4)开展全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及管理工作;(5)办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6)按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抽查考核结算拨付工作;(7)开展对今年纳入基本医疗基金统筹支付管理的意外伤害理赔案件的支付及调查工作;(8)开展宣传并贯彻落实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保证全县医疗保险有关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8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239.49万元对比增加2249.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澜沧县医保中心有项目预算2237.10万元,而2019年无项目预算,所以收入增长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489.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89.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9.18万元(本级财力2489.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39.49万元对比增加2249.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澜沧县医保中心有项目预算2237.10万元,而2019年无项目预算,所以收入增长较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89.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8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8万元,与上年239.49万元对比增加12.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医保中心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待遇有所增加导致支出增大;项目支出2237.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7.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澜沧县医保中心有项目预算2237.10万元,而2019年无项目预算,所以支出增长较大。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9.40万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9.4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发放医保中心退休职工统筹外退休待遇(2019年退休人员工资均由社保中心发放,未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18万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34.69万元减少12.51万元,下降36.06%。主要用于:反映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情况。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5万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17.35万元减少2.1万元,增降低12.10%。主要用于:反映本单位18人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情况。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6.19万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8.88万元增加2.69万元,增长30.29%。主要用于:反映本单位18人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情况。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06万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3.41万元增加2.65万元,增长77.71%。主要用于:主要反映本单位18人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等缴费情况。  

6.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741.70万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741.7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主要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情况。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51.54万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51.5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主要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情况。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16.49万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16.4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主要反映财政对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情况。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10.38万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10.3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主要反映医保中心开展日常工作所产生的行政经费运行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52.08万元,项目支出2237.10万元)。  

1、基本支出252.08万元,具体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60.60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工资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91.39万元,主要反映津贴补贴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2.18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15.25万元,主要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6.19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6.06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5.6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办公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0.5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印刷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0.4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电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1.0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邮电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差旅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1.0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会议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0.5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培训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1.43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67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福利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15.72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职工公务交通补贴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款)0.2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支出。  

对个人和人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19.4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退休费的支出。  

2、项目支出2237.01万元,具体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支出(款)24.22万元,主要反映办公费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支出(款)3.15万元,主要反映邮电费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216.49万元,主要反映医疗费补助的支出;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类)-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款)1993.24万元,主要反映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澜沧县医保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0万元,较上年14.50万元减少8.00万元,下降55.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澜沧县医保中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澜沧县医保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澜沧县医保中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0万元,较上年14.50万元减少8.00万元,下降55.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7次,共计接待93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由于积极响应压缩经费、勤俭节约的办公精神导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澜沧县医保中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我单位在20169月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原有一辆公务用车已封存,所以不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管理,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经费,并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按要求市县级财政每人配套标准为:8.25元(2020年财政补助标准按550元测算,其中,中央440元,剩余部分110元,由省级承担85%,市、县级承担15%,因此澜沧县县级承担部分为:110×15%×50%=8.25元),2020年应配套金额为:432600×8.25元=3568950.00元。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管理工作经费:保证2020年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工作;全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审核报销工作及全县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及兜底保障金审核报销工作;全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及管理工作;办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按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抽查考核结算拨付工作;对今年纳入基本医疗基金统筹支付管理的意外伤害理赔案件的支付及调查工作;宣传并贯彻落实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3. 城乡居民建档立卡户县级配套资金: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和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市级承担的由市、县按37的比例承担。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管理,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经费,并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4.  城乡医疗救助县级补助资金:保障以下人员医疗救助待遇及时兑现:一、资助参保或参合;二、住院医疗救助,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1)因患特殊大病的,(2)患其他疾病的救助对象,3.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特殊困难人员,4.城乡低保的边缘人员;三、门诊医疗救助;四、临时医疗救助。  

5.  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以身份证为依据,按男60周岁,女50周岁认定享受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十年清算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待遇,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工按规定只缴纳大病个人统筹部分,单位筹资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6.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资金:在省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补助兜底保障资金60元、医疗救助资金10元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补助兜底保障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1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县(区)政府通过整合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 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全部补助。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革命工作者医疗补助:对符合调整范围的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医疗保险账户补助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由补助对象所在单位按照不高于已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照顾水平给予补助。  

8.  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基金:提高统筹标准,统筹资金来源,缴费时间,将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基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9. 社会保障专线租用费:保障我县金保工程信息化数据畅通,保证2020年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审核、报销和支付及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金的审核、报销和支付工作;全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及管理工作;办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按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抽查考核结算拨付工作;对今年纳入基本医疗基金统筹支付管理的意外伤害理赔案件的支付及调查工作;宣传并贯彻落实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澜沧县医保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02万元,较2019年预算26.04万元增加4.98万元,增长19.12%。此项经费为2020为保障澜沧县医保中心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由于2020年原本由医保中心和社保中心共同承担的专线费用全部由医保中心承担,所以邮电费有所增加,办公用房水费由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就业中心3家单位每家交一年的方式缴费,轮到医保中心时就会产生水费导致支出增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1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0623  

监督索引号5308280103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