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01/20231120-00001 | 公开目录 | 文旅市场管理 |
| 发布机构 | 澜沧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0-03 |
| 名 称 | [澜沧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规范旅居车入城管理的通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关于规范旅居车入城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传染病防控等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澜沧实际,现将规范旅居车入城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旅居车又称房车,是指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或者挂车。
二、进入澜沧县城的旅居车辆需从指定的路线(1号线孟连大桥、2号线糯岗路、3号线翁基路)一环路驶入,统一定点停靠在扶贫办停车场,并按小时收费。禁止驶入城区主干道内,严禁乱停乱放。
三、禁止在市政公共停车场(泊位)宿营过夜。前往营地宿营的,严格遵守留宿场所治安管理规定。
四、临时停放的,禁止实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损毁市政设施、随意倾倒废弃物、私接水电等破坏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自觉践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做到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
六、前往普洱景迈古茶林文化景区的旅居车辆,需按照普洱市景迈山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规定,统一停放在指定的位置,旅居车禁止驶入景区范围,游客统一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上山;前往老达保景区的旅居车统一停放在酒井乡老达保岔路口“汽车露营地”停靠点,其它地方严禁乱停乱放。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景区(点)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抓好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各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文明执法,对首次违反本通告规定且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劝导教育为主并记录在案;对屡次违反或情节严重的,严肃查处;对妨碍执法管理的,依法处理并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2021年1月26日发布施行。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