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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15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中共澜沧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清廉学校” 建设,聚焦当前师德师风建设的突出问题、易犯问题,面向全县教体系统开展“树师德 正师风 铸师魂”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提振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持续涵养全县教体系统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方式,构建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思想政治方面。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散布违反民族团结政策的言论;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二)教育教学行为方面。敷衍教学、随意停课、缺课等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学生管理等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教学质量低下或学生管理混乱的情况。

(三)廉洁从教方面。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的行为;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过程中获利或利用家长资源来谋取私利,违规向学生收费等行为;挤占、挪用学生营养餐,没有按照规定缴纳陪餐伙食费等行为;营养餐管理混乱,虚报不在校学生生活补助费等行为;组织或参与对学生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

(四)师生关系方面。违反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学优生过度偏爱和偏重,对学困生缺乏关心和尊重的行为。

(五)学术不端方面。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撰写、课题申报、职称评审等工作中,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在招生、考试、推优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六)言行失范方面。在教学行为中不注重仪容仪表,有损教师形象;酒后进课堂,上课吸烟或接打手机;在工作日及工作时间饮酒;在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检查指导等活动期间饮酒;违规聚餐饮酒;存在酗酒、劝酒及酒后言行不当、寻衅滋事;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营业性娱乐场所、公开场合打牌、赌博等行为。

(七)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举报受理渠道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电话:0879-7222790

邮箱:lcjygw7228515@163.com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须如实提供被举报人单位、具体问题及证据线索;若举报内容不完整,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理由不充分的,不予受理。

2.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违者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3.受理股室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4.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非工作时间收到的举报材料顺延处理。

本公告长期有效。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处理、认真核查,对查实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定期以典型案例形式通报,持续营造良好教育体育生态。

来源:澜沧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